“咱们法院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真是又专业又高效,一个月不到就把案件圆满解决了,太感谢啦!”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在成功调处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后,收到当事人由衷的感谢和称赞。
案情回顾
原告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洗涤和洗护用品的生产企业,2011年11月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授权,纳爱斯集团获得“
”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肥皂、香皂、洗涤剂等若干洗护用品种类,有效期至2021年11月6日。2021年11月7日,纳爱斯集团将其“
”注册商标有效期续展至2031年11月6日。
纳爱斯集团在近期调查中发现,包括被告某日化用品商行等在内的多家店铺存在销售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识产品的情形,且经鉴别,该商品均非原告公司生产。2022年5月27日,纳爱斯集团以某日化用品商行等六被告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被告诉至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
悉心调解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知识产权纠纷特点,从高效、便民的角度出发,立即将案件转入诉调对接中心,交由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经与被告多次沟通,调解员发现,经过释法明理,被告商户均能够认识到自身销售行为的违法性质,但主观上认为自己销量较少,获利不多,对原告提出的赔付金额分歧较大。调解员遂决定采用“背对背”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
考虑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同时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调解员积极运用音视频调解等线上方式开展调解工作。
为有效消除双方当事人分歧,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工作优势,结合以往法院作出的同类型判例,从当事人角度出发分别进行利弊分析。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日前,该六起案件全部履行后撤诉,成功实现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实质化解。
不懈努力
近年来,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充分利用最高法院特殊授权,坚持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为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不断提升知产审判质效;持续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多元解纷渠道;主动对接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合保护机制,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水平,受到辖区企业和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