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恋中,恋人之间难免会有资金往来,可一旦感情破裂,昔日的恋人也可能反目成仇,如果产生了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
申请执行人小鑫(化名)与被执行人小涛(化名)曾是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小涛向小鑫借款五万元,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小鑫以拒不还款为由将小涛起诉到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小涛却迟迟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为此,小鑫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员吴航及时向小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手续,但小涛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吴航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昔日的特殊关系,分别多次约谈双方,想方设法解开双方的思想疙瘩。然而,昔日的恋人依旧在电话中对对方恶语相向,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虽然多次调解不成功,但吴航依然没有放弃促成和解的念头,决定从小涛身上寻找突破口。
在调解过程中,吴航了解到小涛刚结婚不久,于是由此入手,做小涛的工作。偿还借款既是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也是小涛作为男人有责任有担当的体现,过去无论如何都已经成为过去,新的生活已经开始,别因遗留的问题影响了新生活。如果再不积极履行义务,下一步还将会被限制高消费,将来要和爱人外出旅行,因为这件事做不成飞机高铁,自己如何解释?爱人会怎么想?切莫因为这五万块钱留下遗憾。吴航从法理和情理多角度耐心地做小涛的工作,小涛在一番思考后同意偿还欠款,并当场进行了转账。
执行法官有话说
在恋爱期间,双方难免会发生钱物混用的情况。发生财产类纠纷后,由于情侣之间私密性较高,为避免双方隐私公之于众,影响双方及其家人的形象与生活,双方应当积极协商、理智处理,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彼此的影响。尤其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应当认真举证、厘清事实,积极面对和参与诉讼,切莫消极躲避,以免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