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在三官庙岗李村临时安置区公开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附近群众到场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为邻居。张某甲称,其2015年向张某乙出借20万元,借条原件已经遗失。张某乙却称他已经还清了借款,张某甲遂将张某乙诉至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请求张某乙偿还借款。
承办法官乔东亮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张某甲系孤寡老人,且已经七十多岁,语言表达能力不高,为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协调航空港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张某甲指派援助律师。
庭审情况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充分的沟通交流,并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针对性地做了疏导和调解工作,但因双方争议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庭审结束后,乔东亮法官针对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向村民们着重讲解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判断、利息、诉讼时效、“借条、欠条、收条”的区别等法律知识,并耐心解答了村民们咨询的法律问题。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零距离感受庭审过程,学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