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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邀请公安民警旁听庭审

发布时间:2021-07-28 08:57:52


7月27日,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对一起公职人员涉嫌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航空港实验区公安分局民警20余人旁听庭审。

2021年3月11日22时,被告人郑某饮酒后驾车沿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华夏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护航路口北约20米处,撞坏施工围栏,致使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经路人报警后,郑某被民警查获。经鉴定,郑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52.0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航空港公安分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案件开庭审理。庭审现场,从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被告人身份,到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所有程序规范、庄严。

庭审结束后,周勇增法官结合本案向前来旁听的民警讲解了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法律规定、适用情形、量刑标准和社会危害性等。

参与旁听民警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要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切实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模范遵守党纪法规,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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