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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保全 避免“法律白条”

发布时间:2016-05-27 16:03:45


“铃铃铃……”56日下午刚上班,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就急促地响起。执行干警拿起电话,传来对方焦急的声音。原来,新郑市某企业房屋被一辆货运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调解,双方不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将肇事车辆暂扣,与此同时该企业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急群众所急,三小时完成保全

可是就在56日中午,原告得知,被告肇事车辆已到已到扣车时限,下午就要去交警队办理取车手续。但是,被告是一家外地运输企业,如果这次保全不能执行,之后的审判和执行将增加可以预见的难度,必然会提高纠纷解决的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第二天就是周末,要在短短三个小时内完成执行工作,时间异常紧迫。案情就是命令,审判法官、执行法官、立案法官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审查、保全裁定、签发等工作。在完成所有手续后已是下午四点钟,执行干警火速赶到交警队,此时被告人员正在办理取车手续。执行干警说明执行内容,并向交警部门办理了协助扣留车辆的执行手续。

想群众所想,现金担保效果好

由于被保全车辆属于营运车辆,扣车对于被告来说造成了不小的损失。59日,被保全人即来电表示愿意以提供现金方式担保,并请求尽快解除扣押,并在当天下午将款项汇至法院银行账号。因为是营运车辆,考虑到当事人迫切的心情,干警当日下午在第一时间内即向交警部门发出解除扣押裁定及协助执行书。至此 ,法院干警诉讼保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不但得到了原、被告双方的认可,同时也有效避免了“法律白条”的产生,把“执行难”的问题化解在诉讼保全阶段。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由此吹响了全国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号角。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部署,扎实推进化解“执行难题“,在执行人手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急群众之所急,通过推行执行机制转换,完善诉讼保全协调配合机制等,将诉讼保全工作作为化解执行难题的重要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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