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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鹏:坚守平凡岗位 造就不凡“匠心”

发布时间:2021-03-31 08:46:58


恪守匠心,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坚持。公正办案、用心办案,用心斟酌把握好每一个案件细节,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不偏不倚,让案件蕴含的情、理、法有机结合,这种工匠精神正是一名法官对于司法工作的不懈追求。

刘利鹏,男,42岁,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从事司法工作22年来,他始终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履职尽责,十年如一日,满腔热情,忘我工作,在平凡岗位上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并多次获得个人嘉奖,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被评为郑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2017年初,刘利鹏从法院办公室综合文秘岗位调整至民商事审判工作一线。他坚持每天不间断的学习钻研法律知识,系统归纳整理经手的每一类型案件特点。对一些重点复杂案件,他逐案撰写详实的分析报告,理清结案思路。在办案任务繁重的时候,他经常吃住在单位,白天开庭接待当事人、晚上起草拟定法律文书。他带领助理、书记员做到早晚有计划、每周有检查,对照目标统筹安排日常工作,做到“今日事、今日毕”。他结合办案实践整理了一整套民商事审判工作流程和方法,不断提升办案质效。近年来,他平均每年办理案件500多件,先后妥善化解婚姻家庭、赡养、交通事故、劳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各类矛盾纠纷2400余起,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97%以上,平均结案日期32天,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2020年,他带领的审判小组完成结案900余件,在实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同时,基本做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以公道正派的作风和实际行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

在办案过程中,刘利鹏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将调解作为结案的重要手段。他秉持为民、务实的作风,经常和法官助理、书记员加班加点,深入一线,走近群众身边调查、调解,坚持做到依法裁判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调解相结合,从细微之处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在办理的几起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个人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件时,为避免激化群体矛盾,力求案件矛盾化解,他邀请办事处的同志一道,多次深入村里参与党员干部大会,和党员群众们面对面的交流探讨案情,争取支持和理解,案件最终都以调解结案。在办理翟某姑侄分割安置房纠纷、刘某十余名家族成员间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田某和张某离婚纠纷时,面对不理智、情绪激烈的当事人,他一次次地把当事人组织在田间地头,耐心话家常、谈思想、讲法律,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最终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陈年积怨。在办理某房产公司与上百名业主之间的房地产合同纠纷中,为了做到平衡维护企业利益和群众利益,他和当事人逐一沟通协调,释法析理,最终获得大多数当事人认可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在办案过程中,刘利鹏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做到敢于担当,依法严格用权。对于民事审判中发现的涉嫌刑事犯罪线索,他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处理,做到不枉不纵。在庭审活动中,他十分注重审判细节,正确适用法律、准确认定证据,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在办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他连续庭审两天,组织当事人从早晨质证到夜晚,将上百份账目和证据一笔笔核对、一宗宗查证。在工作中,他积极顺应群众期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创新审判执法理念,坚持把网络公开庭审平台作为法律讲堂和普法阵地,结合案件审判实践宣传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办事,自觉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社会环境。2020年以来,他办理的案件庭审网络公开率近50%,关注人数近5万人次。

在生活中,刘利鹏以身作则,坚持做到廉洁奉公,严以律己,率先垂范。他跟自己约法三章:“坏良心的事、有悖法律原则的事、有损司法形象的事坚决不做”。繁忙工作之余,他还经常教育家人和身边的年轻同志,要以焦裕禄等先进为榜样,不畏艰苦,爱岗敬业,恪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权钱交易,积极发挥司法正能量,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司法事业尽心出力,做无愧于新时代的法院人。

责任编辑: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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