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是四川泸县的一名普通农民工,他有一个最简单的心愿:有活干,有钱赚。可即便是如此简单的事情,往往都不能如愿。找到被执行人马某,拿回拖欠近三年的工资,一直是压在朱某心头的一桩大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明杰接到申请人朱某的电话,称在距郑州千里之外的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现了被执行人踪迹。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张明杰、法正阳、张艳涛、张丽伟一行立即于7月9日驱车前往湖北恩施州。
案件回顾
2016年7月,陕西咸阳市人马某经朋友介绍承包了郑州的一项工程,并找来四川泸县的朱某、王某等70人组成施工队。然而,在施工完毕后,马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几经协商后,马某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所欠工资于承诺书签订三日内支付完毕。但是,马某在支付了部分工资后,剩余10万余元迟迟不愿支付。被迫无奈的农民工们委托朱某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判令马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欠款103000元。判决生效后,马某依旧我行我素,规避执行,讨薪无果的朱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张明杰在接收案件后,对这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的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马某银行存款,却发现其所有银行卡内余额均未满百元。
由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双方当事人均为外省人员,为减轻申请执行人负担,免去申请执行人朱某的来回奔波之苦,执行干警张明杰数次通过电话向申请执行人朱某了解案情,同时前往被执行人马某户籍地陕西省查询其名下房产及公积金情况并到其家庭进行走访调查,但由于马某常年在外务工,均未发现有可执行财产线索。
跨省执行
2019在7月9日,执行干警张明杰接到朱某电话,称在距郑州千里之外的湖北恩施州发现了马某踪迹。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张明杰随即向院领导申请紧急前往湖北恩施州执行拘留马某。“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执行局局长崔纪国高度重视此案的执行,要求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必须尽快执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叮嘱执行干警一行务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得到批准后,执行局马上制定执行方案,安排执行人员及车辆,很快,由执行干警张明杰、法正阳、张艳涛、张丽伟等一行四人组成的执行小组驱车10小时千余公里,连夜赶到湖北恩施州。朱某见到执行干警后,激动的表情溢于言表。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做了充分详细准备工作,执行干警于7月10日在湖北某公司将马某控制。面对跨省前来的执行干警,马某震惊无比。在当地法院的讯问室中,执行干警明确告知马某,或者履行,或者接受法律的制裁。马某自觉已无路可退,侥幸心理被彻底瓦解。马某向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道歉,并表示愿与朱某协商解决问题。经过沟通,马某与朱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在当地亲友的帮助下,凑齐103000元劳务费全部交付给朱某。这场跨省的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在此,执行法官也告诫企图以逃避、隐匿等方式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抛弃幻想,切莫自误,回到积极履行并重塑诚信的正确道路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