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钱,我会履行的...”
“我过两天就给了...”
“再缓两天,过两天就还了...”
相信每一个人的童年都伴随有一个耳熟能详的“狼来了”的故事。“狼来了”告诉我们,用同一个谎言去重复利用别人的正义感以及同情心,最终的结果只会是害人害己。然而,这个在我们孩提时代就浅显易懂的道理,却被下面这名被执行人选择视而不见。
2019年5月下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冻结、强制腾房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执行措施顺利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伸张了司法正义,对反复拖延、规避执行的“老赖”造成了震慑,捍卫了法律权威。
事情要从2016年说起:2016年11月,王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与鲁某签订了《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约定鲁某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给王某。合同签订后,王某向鲁某交付首付款,并约定鲁某在收到首付款后协助王某办理过户手续。然而,收到首付款后的鲁某,以各种缘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最后甚至将手机关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判令解除王某与鲁某签订的合同,并责令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王某支付的购房定金以及首付款共计3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鲁某非但不主动履行判决,还再次上演“遁地”绝招,房屋换锁、手机关机、人更是消失无踪。王某无奈之际,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为尽快帮助王某追回购房款,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执行干警海明晓第一时间向鲁某寄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鲁某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虽然成功冻结鲁某的银行卡,但卡内余额远不足以支付案款。为促进案件尽快执结,海明晓多次电话联系鲁某,除第一次打通说明来意被迅速挂断,后多次拨打均未打通。面对不愿沟通的鲁某,海明晓又多次用短信的方式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以及已经对其相关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如若再不履行将追究其躲避执行的法律责任。终于,在认识到躲避执行的严重性后,鲁某选择主动与法院联系。
鲁某通过电话诚恳的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会将钱及时归还给王某,但因为近期手头资金周转紧张,希望能宽限一段时间。念及鲁某态度较为诚恳,且王某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宽限。然而,令王某万万没想到,这才是表演的开始。随着约定日期的临近,海明晓提前电话沟通鲁某,提醒其按时准备好执行款。但是,鲁某以正在筹钱为由,请求再次延长交付案款的时间。对此,考虑到执行标的确实不小,且鲁某已经和王某提前进行了沟通,王某同意再宽限其一周的时间。然而,在规定时间再次到期后,鲁某依旧未按时交付执行款,并继续请求宽限时间。
鲁某虽然口头一再承诺会交付执行款,但始终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是一味拖延。王某表示不再信任鲁某,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为震慑鲁某并加快本案的执行进度,海明晓决定对其实施强制措施,连同其他执行干警前往鲁某家中,张贴腾房公告并令其限期腾房,如仍然执迷不悟,下一步将对其房屋进行拍卖,用以支付拖欠王某的购房款。面对“动真格”的执行干警,鲁某认识到自己已经无路可退,现场就将执行案款进行了交付。至此,这场长达两年的“争房”闹剧落下帷幕,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在此提醒,法院执行不是儿戏,奉劝那些还存有侥幸心理、一旁观望的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任何扰乱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秩序,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