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您了,唐警官!为了这点钱,你还专门跑一趟,是我们年纪大了没材料,给你们添麻烦了……”握着执行干警唐贇的手,70多岁的申请人沈某激动不已,一再道谢。
“老先生,您太客气了!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我们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数里,第一时间将执行到位的全部款项送到行动不便的申请人沈某家里,为其送上了一份来自法院干警的关怀。
2018年2月,被执行人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航空港实验区梁州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公园北一路交叉口南附近,与申请人沈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申请人沈某受伤。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执行人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后因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沈某将陈某诉至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我院于2018年11月22日审理了此案,判决保险公司承担相应医疗费用,陈某负担案件受理费2035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始终未将沈某预付的案件受理费支付给沈某,迫于无奈,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沈某了解了相关情况,多次电话联系陈某,并前往其家中寻找,但一直未见到陈某。一边是年过七旬因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暗下决心,一定要“啃”下这块硬骨头,坚决维护申请人沈某的合法权益。
执行干警在多次与陈某联系无果的情况下,一方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对陈某家人进行说服教育,摆明事实讲道理,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要求陈某家属配合法院做陈某的工作。最终,在强大的执行攻势和法律威慑力下,陈某主动来到法院,全额履行判决义务。
3月初,执行干警考虑到申请人沈某年过七旬,在车祸中受伤后行动不便,遂亲自上门送执行款,受到申请人的感谢和好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