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总攻阶段的关键时期,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再掀执行攻坚热潮。11月7日上午,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法院组织精干执行力量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开展强制执行,取得良好执行效果。郑州市人大代表田阳春、陈研等现场见证了执行活动,并给予高度评价。
执行现场 (一)
上午9时,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超鹏带队,前往郑州某购物商场被执行人仓库,对一批以物抵债服装进行现场交付。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务关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以申请人唐某、崔某休产假3个月、事假3个月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关系。唐某、崔某不服,向郑州航空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被执行人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损失。2018年4月,郑州航空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分别支付唐某、崔某各项经济损失11732元、8960.3元。
仲裁裁决生效后,唐某、崔某于2018年10月先后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提起网络司法查控,但未发现财产线索。2018年10月16日,执行干警前往平安银行进行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账户已被海关缉私部门冻结。经向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进一步了解,被执行人公司早已不再经营,原来的办公场所、航空港区仓库均被海关查封,股东和公司控制人现已下落不明。但公司位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大门综合保税物流园区仓库尚有部分库存进口服装,执行干警遂决定对该批服装予以查封扣押。
在强制执行前,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听取意见,释法明理。经过耐心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以物抵债和解协议,并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顺利完成了交付工作。
郑州市人大代表田阳春、陈研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执行工作程序规范,行动迅速,在依法执行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和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执行现场 (二)
上午11时,另一组执行干警来到中牟县青年路某住宅楼内。该楼房主人张某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到期后未能如约还款,被法院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后一直拒绝履行,最终被法院强制腾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张某,但其一直躲避不见,并以贷款钱财并非自己使用为由拒绝履行,案件执行一度受阻。为使案件执行顺利推进,执行干警在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另传唤了案外人刘某,即贷款实际使用人。见到全副武装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张某情绪激动,请求法院不要拍卖房产。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和释法说理,张某和刘某同意筹款尽快履行,并于当天下午4时到法院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现场履行5万后,剩余欠款分期支付。
执行现场 (三)
上午10时30分,执行干警按照两名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先后来到郑州地质大厦和郑州南四环某工程项目部,寻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经过实地调查和走访询问,均未发现被执行人踪迹,后执行干警对该两起案件进行了留置送达。该案执行工作还将继续。
在人大代表的现场见证和积极参与下,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此次行动强制执行案件14件,结案1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