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发布:李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发布时间:2018-09-26 17:30:00


【基本案情】

李某某诉李某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伟应向李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李某伟逾期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李某某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郑州航空港区法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伟名下有部分存款及别克牌轿车一辆,并及时采取了相应强制措施。2017年8月3日,执行干警将李某伟传唤至法院,询问其还款意愿。2017年8月8日,李某伟将其名下别克牌轿车过户至案外人李某敏名下。2017年9月6日,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李某某向郑州航空港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该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伟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7年12月27日,法院判处李某伟拘役两个月。鉴于李某伟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李某伟已履行全部执行义务,亦可酌情从宽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李某伟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车辆,完全有能力执行生效判决,但其拒不履行,并将名下车辆转移至案外人名下逃避法院执行。李某伟的行为表明其抗拒执行的主观故意明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法应予惩戒。该判例警示所有被执行人要依法配合执行,任何试图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韩旭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00701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