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竞聘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

  发布时间:2017-09-26 18:22:29


2017年926日,郑州瓦萨齐散热器有限公司与郑州威尔森壁纸有限公司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评审会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召开,这是我院首次通过公开竞聘的方式选定破产管理人。

此次参与公开竞聘的共4家社会中介机构。机构评审由我院及航空港实验区法制办、金融办、检察院等相关工作人员7人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过程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机构评审主要采取书面评审形式,由评审委员会对竞聘机构的资格资质、机构规模、执业业绩、人员素质、报价情况及拟定破产工作方案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为案件的指定破产管理人,次高者为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并当场公布结果。最终,河南形象律师事务所被选定为郑州威尔森壁纸有限公司与郑州瓦萨齐散热器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为需要更换管理人时的接替人选。

此次评审会过程公开,程序透明,处理高效,不仅为企业选定了合适的破产管理人,也是我院处理破产案件的一次改革创新。

责任编辑:靳哲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01087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