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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文书促执行 快执快结获点赞

  发布时间:2017-09-15 15:51:45


“法官,我要还钱,我现在就在咱法院。”911日一大早,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接到了被执行人刘某某打来的电话。

原来,刘某某于910日收到了我院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法律责任告知书等相关文书材料,看到这些文书后,刘某某心里着急了,这不,第二天就主动来到法院履行文书义务。

“以前俺不懂法,想着法院就算是判了,俺就是拖着不给钱也没啥事,但收到法院给俺邮寄的法律责任告知书等文书后,我才知道原来不及时还钱,不但要被上失信黑名单,严重的还要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这就赶紧来还钱了。”办理过相关手续后,刘某某当即将10万元的被执行款交至我院。

我院立即通过新的“一案一账号”案款系统网上操作,当天下午,该案申请人就收到了10万元的被执行款,此时距该案立案仅五个工作日,申请人连声感概:“真是神速啊,谢谢法官,谢谢法官!

这仅是我院多个快执快结案件的一个缩影,其中的诀窍在于——以规范文书促进执行。那么,到底是什么样文书,让被执行人看到后,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原来,立案后,我院会给被执行人发放五份文书材料: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法律责任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和传票。每份文书都是由我院执行局根据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在原有格式文书基础上,经干警多次讨论修改最终定稿的,文书内容就当事人相关法律义务进行了详细说明。

其中,《法律责任告知书》更是我院执行局在总结以往执行工作经验基础上,专门针对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泊和知识欠缺情形制定的,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文书义务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特别强调,在实际运用中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目前,通过《法律责任告知书》等文书的运用,已有约10%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20164月开始受理执行案件,从收案之初,始终坚持走依法执行、规范执行之路。作为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抓手,文书规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我院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以规范促执行,让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得以及时、顺利兑现。

责任编辑: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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