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都执行完了,可我连法官的名字都不知道,所以锦旗上没有署名,这次我一定要问清楚执行法官的名字。”申请人李某某来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并激动地说,“法院是真正一心为民啊,让我确实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决心。我代表我全家人向法院和执行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申请人李某某曾多年向被执行人杨某某承包的餐厅供应调料,餐厅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多次催要仍拒不还款,李某某无奈于2016年11月7日将杨某某起诉至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经该院及郑州中院一审二审判决,要求被告杨某某支付货款438420元。判决下达后,杨某某却突然消失不见了。
2017年3月22日,李某某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对案件什么时间能开始执行,什么时间能执行完毕,李某某并没有很高的期待。出乎意料的是,递交申请的当天,李某某就接到了负责案件执行干警的电话,详细询问了被执行人的相关情况,并根据其提供的线索马上制定了整个案件的执行方案。
6月6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在李某某的带领下来到杨某某的公司门口盯守。直到中午,被执行人杨某某仍未出现,申请人表示先安排吃饭,被执行干警拒绝,“这样违反我们的工作要求”。执行干警的辛苦没有白费,下午1点,被执行人杨某某刚到公司门口,就被执行干警堵个正着。看到申请人和法院执行干警,杨某某知道这个账是赖不下去了,“我和你们去法院,一定把这笔账给解决了”。
2017年6月19日,申请人李某某亲自写了一封感谢信,并送上锦旗对负责案件的干警以及全体执行局干警表示感谢。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恪尽职守,坚持依法为民,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