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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恃懂法不履责 执行动真方悔悟

  发布时间:2017-05-12 10:14:49


“老赖”们通常存在“不见棺材不落泪”,以为凭借自己的“小聪明”能够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但往往是,法院一旦动起真格,再强硬的“老赖”都得服软。这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就碰到了一个自恃懂法,拒不履行判决的“老赖”,但在面对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时,不得不乖乖履行了还款义务。

任某某是一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的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因合同纠纷被洛阳某公司诉至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2016327日,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判决其向原告洛阳某公司还款1.28万元。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多的时间里,任某某以公司债务与个人无关为由拒绝履行,2017419日,洛阳某公司向郑州航空港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中任某某提供的送达地址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任某某不仅拒绝申报任何财产,510日,在被电话传唤到案后,仍以“公司债务与本人无关”、“小股东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已停止生产经营”等理由进行狡辩。但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没有注销,也没有依法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还查明,任某某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总经理职务,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干警多次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要求其依法申报公司财务状况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还向其讲明了单位拒不履行判决时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也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任某某心存侥幸,仍不予理睬。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和生效裁判文书权威,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依法做出对任某某进行司法拘留的决定。就在执行干警为其戴上手铐,准备送往拘留所时,任某某见法院动了真格,忙说:“你们说得对,我懂法,我就是法学院毕业的,我有责任还钱,你们别拘留我”。任某某一面向办案人员承认错误,一面立即拨打朋友电话让其送钱过来,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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