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当“救命钱”遇上“透析费” 法院善意执行巧破“双病”困局

发布时间:2026-04-21 18:25:42


一笔133万元的工程款,连接了两个被疾病击中的家庭,也考验着司法的力度与温度。近日,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在执行一起看似“无解”的案件中,摒弃机械办案,通过善意文明执行,为深陷困境的当事人找到了一条破局之路。

该案源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院判令被执行人赵某及豆制品公司向申请执行人苏某支付拖欠工程款133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均未履行,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深入调查发现,该案并非普通欠款那么简单——申请执行人苏某因脑出血瘫痪在床,治疗护理费用高昂,这笔欠款是其维系生命、支撑家庭的“救命钱”。被执行人赵某状况同样令人揪心,其身患尿毒症,需持续透析,其经营的豆制品公司也深陷经营困境,无力一次性清偿债务。案件一度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面对这一特殊情况,执行干警没有简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而是主动上门走访,耐心倾听双方诉求。“苏某家属急需资金维持治疗,赵某并非恶意逃债,而是确无履行能力,公司有恢复经营意愿,不过需要周转时间。”经反复沟通,执行干警逐渐摸清了矛盾症结:双方并无根本对立,只是缺少一条可行的履行路径。

于是,执行干警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的灵活方式。一方面细心安抚申请执行人家属情绪,使其充分了解、体谅被执行人的困境;另一方面耐心向二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劝说其积极想办法履行付款义务。

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对立情绪逐渐消融。执行干警适时引导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寻求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经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二被执行人于协议签订当天先行支付2.7万元,用于解决苏某燃眉之急,剩余款项分期按月支付。这一方案既使苏某的“救命钱”有了着落,又为身患尿毒症的赵某及暂时处于困境的豆制品公司赢得了宝贵的缓冲之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有力度,更有温度。近年来,郑州航空港区法院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注重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民生福祉,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可及。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513437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