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贵院耐心细致调解,贵院的专业、公正、高效就是最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近日,郑州航空港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峰收到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寄来的一封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和诚挚感谢。
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刘峰承办的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此前,其因拖欠工程款被某防护设备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并被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一边是工程完工后久久未能拿到工程款的原告,另一边是因企业账户被查封制约相关工作开展的被告,刘峰深知,该案的处理不仅关乎法律关系的认定和权利义务的划分,更关系着双方企业的经营发展。
“从促进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努力找准问题症结,争取达成双方共赢的解决方案。”刘峰在综合分析案件有关情况基础上,确定了案件处理思路。
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找到双方当事人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刘峰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和“面对面”调解,深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在此基础上,援引法院处理的同类型案例,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着眼长远发展,本着互谅互让原则进行友好协商。
经过刘峰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就支付工程款数额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在议定付款方式时,新的难题又出现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因企业账户被冻结,履行能力受限,需要先解封账户再付款;而某防护设备有限公司则担心款项被转移,坚决不同意先行解除保全。
针对这一棘手问题,刘峰积极与执行部门沟通,协商后给出了直接划扣保全账户内相应资金,用以向某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解决方案。经与当事人沟通,这一方案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
最终,当事人如愿签署了调解协议,某防护设备有限公司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工程款,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则成功摆脱涉诉纠纷,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该案的圆满化解为双方企业发展赢得了新的机遇。
“贵院对该案的处理,让我们对法律有更深敬畏的同时,也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相信在你们的护航之下,航空港区的发展必将再上新的台阶。”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感谢信中这样写到。
这封感谢信不仅是对刘峰法官和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工作的肯定,同时也将激励法院全体干警进一步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妥善办理好每一起涉企案件,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