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师,太感谢啦!虽然我赔了点儿钱,但这学费交得值,看来平时还得多学点儿法律知识。”日前,郑州航空港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履行完毕后,特意给调解员打来电话表示感激。
原告某酒业公司诉被告某烟酒超市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转入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后,特邀调解员陈真认真查阅了卷宗材料,考虑到该案事实较为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调解员将突破口放在做被告思想工作上面。
与被告某烟酒超市经营者初步接触后,调解员发现其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不高,对于商标权及其法律保护没有清晰的认识。单纯通过口头说教不仅可能难以使其信服,而且无法避免其今后再犯类似错误。
调解员遂决定先解决被告的思想认识问题,即先普法,再调解。为便于被告理解,调解员找来几份类似案件的生效判决,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被告详细讲解了我国商标保护法律规定,以及违反有关规定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见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侵权,案件具备了面对面调解的基础,调解员遂联系原告某酒业公司,组织双方就侵权损失赔偿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原被告双方关于赔偿数额的意见分歧不断缩小,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如约履行了赔付义务,同时向调解员做出了诚信守法经营的承诺,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