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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举行升国旗仪式

  发布时间:2016-10-17 21:46:38


10月17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举行迁入新址办公后的第一次升国旗仪式,标志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位于郑港五路与郑港二街交叉口的新审判办公大楼正式启用,同时也标志着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整体工作和法院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上午8点30分,庄严的升国旗仪式正式开始,11名法警护卫着鲜艳的五星红旗,迈着坚强有力的步伐走向国旗台。五星红旗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冉冉升起,全体干警对国旗行注目礼。

刘宏建院长在升国旗仪式的讲话中指出,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举行升国旗仪式是爱国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也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举行升国旗仪式,激励干警爱国、敬业的思想情操,激发大家团结、拼搏的工作热情。

刘宏建院长强调,在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关心、支持和领导下,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从20124月开始筹备建设,201312月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201611日全面开展审判业务,在全体干警的努力下,各项工作保持健康稳定运行。面对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广大干警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无私奉献,第三季度结案率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这充分说明,法院队伍是一支过得硬、靠得住、打得赢的队伍。

在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的明天会更好!

责任编辑:靳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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