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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才能乐业 郑州航空港区法院3天成功调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3-08-19 10:16:53


“真是太感谢咱调解员老师了,仅用3天时间就把困扰我一个月的烦心事解决了,这下终于可以安心工作啦!”日前,来自广东省普宁市的罗女士执意要给郑州航空港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调解员张超亮送来一面锦旗,感谢调解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专业和善意。

罗女士受公司委派,于2023年5月份来到郑州航空港区工作。为方便工作和生活,罗女士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租赁李某出租的一套公寓房,罗女士当场向中介公司缴纳了500元订金和600元中介费。后李某委托其同事郭某与罗女士及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中介公司将罗女士预付的500元订金转给郭某,罗女士另向郭某支付租金3400元。

但是入住当天,罗女士发现公寓密码锁竟然打不开,于是联系中介公司和郭某。进一步了解发现,该公寓房并非李某所有,而是某地产公司因迟延交房而给李某安排的临时过渡用房。地产公司表示,该房屋李某只享有使用权,没有出租权,地产公司在得到房屋被李某出租后,立即更换了密码锁的密码,导致罗女士无法依约入住。

事情发生后,罗女士找到中介公司和郭某,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退还其所缴纳的中介费及房屋租金,但中介公司与郭某相互推诿,不肯退还相关费用。经公安机关等调解未果,罗女士将中介公司和郭某诉至郑州航空港区法院,案件转入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接手案件后,考虑到罗女士初到本地,为帮助其尽快解决纠纷,解除工作和生活的后顾之忧,调解员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研判,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原告的诉求以及被告的意见,努力寻找调解工作的突破口和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为提升调解工作效率,调解员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调解室由线下搬到了线上,组建了由原被告和调解员共同参与的微信聊天群。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原被告在微信群内充分发表意见、交换证据,并就对方的主张进行沟通、反复磋商。经过调解员的悉心引导,双方的意见分歧不断缩小,郭某和中介公司当天退还罗女士3400元租金和600元中介费,但500元订金郭某却不肯退还。

针对订金返还问题,在多次调解未果情况下,调解员决定邀请速裁团队法官共同来做郭某的思想工作。速裁团队法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向郭某讲解了关于订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指出诚信履约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否则可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过耐心细致释法明理,郭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转账退还了罗女士的500元订金。

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从收到立案材料到帮助罗女士拿到全部退款仅用了3天时间,当事人对法院便民举措、调解工作效率等赞不绝口。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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