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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法干警心系当事人 雨夜执行在路上

  发布时间:2016-09-27 09:29:19


 

2016年926日晚上1946分,星期一,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刚刚吃罢晚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干警依旧如往常般在办公室加班。

突然,执行局的电话铃声响起,一个急促的声音传来,“执行局吗,快来,刚刚发现了申刚(化名)”。

放下电话,闻警出动。

原来,申刚是一名在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挂上号的外出躲债的“老赖”。20163月,因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被告申刚返还原告借款本金55400元、利息以及案件受理费等。判决生效后,被告申刚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原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迅速对申刚展开财产调查,经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并无任何存款、车辆信息,而申刚在收到法院传票后,一直拒不到法院接受讯问,拒接法院电话。执行局干警到其家中调查多次,申刚也一直躲藏在外,并不露面。

案情就是命令。当夜,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正在备勤的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干警不顾道路湿滑,紧急行动,按照当事人电话中的指引线索,迅速赶赴执行现场。经过大约快一个小时、十几公里的追赶,在申请人的配合下,最终迫使被执行人申刚所驾驶的车辆在一个十字路口处停下,将其当场抓获。

兵贵神速。当夜的整个执行行动,从接到电话到查获被执行人,仅用了不到1个小时。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快速高效的执行反应和作风起到了关键作用。

21时许,申刚被送往拘留所,法院在依法对申刚宣布拘留十五日的同时,随即通过公安部门查询了申刚妻子的相关身份信息,同时对其财产展开调查,经查询,其妻子王萍(化名)名下有现代轿车一辆,法院立即对车辆进行了查封。

在今年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执行风暴”活动中,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实行执行警务化,执行干警24小时备勤,随时待命,积极行动,根据每一起案件案情制定有多个执行预案,构建了一系列高效的强制执行制度,确保了每一次执行行动的顺利。

责任编辑: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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