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事了案结 65万元货款当场履行完毕

发布时间:2023-07-13 09:25:43


“诉前调解就是好!既不伤和气,还能这么快拿到钱……”日前,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大马法庭经悉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当场向原告付清拖欠的65万元货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对诉前调解工作赞不绝口。

原告郑州某实业公司根据双方约定,向被告某建设集团公司提供石头、石子等建筑材料,后双方经核算,被告欠付原告货款65万元。因被告推脱资金紧张迟迟未付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向郑州航空港区法院提起诉讼。

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流转至大马法庭进行办理。承办人员查阅卷宗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深入了解双方业务往来、纠纷产生原因以及被告当前经营现状。

考虑到双方业务往来频繁,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且调查发现,原被告除本案外并无其他纠纷,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承办人员遂从深化长远合作、促进互利共赢角度出发,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诉前调解建议。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人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虽然认可欠款事实,但表示履行确有实际困难,承办人员一方面向其释明诚信履约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设身处地为其算起了企业涉诉“成本账”,敦促其克服困难,及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付清拖欠原告的65万元货款,原告撤诉,案结事了。

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大马人民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依法履职,能动司法,坚持把调解贯穿至诉讼活动全过程,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源头化解,着力保民安、促和谐,助力优服务、护营商,成为航空港区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又一重要平台和阵地。

责任编辑:政治部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00504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